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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被查欠税、偷税、漏税会怎么处罚?

一、涉及欠税


(一)逃避追缴欠税行为


逃避追缴欠税行为,指欠缴应纳税款数额在1万以下的纳税人,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,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,依照《税收征管法》第65条规定,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,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,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或少缴的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罚款。


(二)逃避追缴欠税罪


纳税人在欠缴应纳税款的情况下,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手段,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,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,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。


根据《刑法》第203条规定,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,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,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,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;数额在10万以上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。


根据《刑法》第211条规定,单位犯逃避追缴欠税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。


二、涉及偷税


(一)偷税行为


偷税,是指纳税人伪造、编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。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,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。凡逃税额不足各种应纳税总额的10%的,或者逃税额不足10万元的,或者逃税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足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%的,或者逃税额不足10万元单超过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%的,均属于一般逃税行为,不构成逃税罪。


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而被税务机关处2次以下处罚,或者虽然经过2次税务处罚单再也没有逃税的,或者2次处罚后又逃税且逃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,属于一般税收违法的偷税行为。


对纳税人偷税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罚款;对于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、已收税款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罚款。


(二)偷税罪


纳税人伪造、编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。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,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逃税额,且占各种应纳税总额10%以上且逃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,构成逃税罪。


根据《刑法修正案(七)》的规定,《刑法》第201条规定:构成逃税罪的,纳税人采取欺骗、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申报或者不申报,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(指10万元以上)并且占应纳税额10%以上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(未作具体规定)并且占应纳税额30%以上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单位犯偷税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《刑法》第201条规定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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